得嘞!
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老板。
吃完早餐,陆晟开开心心上班去了。
我站在窗户上往下看,刚好刚好。
就在老公的豪车开出小区大门的瞬间,闺蜜依照我的指示,在绿化带里捡起了那串璀璨的项链。
闺蜜出现在我家门口的时候,足足盯了我十几秒:「铮铮,咱俩发财了呀!不过,这项链的主人,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吗?是不是还给人家比较好?」
「不必不必,这项链的主人,是个小三,豪门恩怨中的失败前任,我亲眼见她扔了项链,应该不会再来找了。」
闺蜜放下心来,问我怎么找到了这么好的工作,在这么好的别墅里当保姆。
我赶紧顺着她的话,承认自己就是在这家当保姆。
闺蜜睁大双眼,十分羡慕,直说我走了狗屎运,还问我这家还缺不缺别的保姆。
咦,这正好点醒了我。
陆晟说我可以雇一个保洁。
闺蜜是个月入 3000 的扑街写手,如果她能每天来陆家打扫卫生一个小时,我给她开时薪 1000,她瞬时就变成了一个月入 30000 的高阶白领。
天啊,啥叫,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。
这就是啊,宝宝们!
我说了我的提议,闺蜜抱住我连亲了三口:「许铮铮,从今以后,你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,我绝对给你每天把他家地板擦的锃光瓦亮,一丝灰都没有。」
要不说我俩能成为闺蜜呢,我们连被金钱收买的模样都一模一样。